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提高环境管理水平,规范环境监测工作,我部决定制订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。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,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,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,于2010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部。
联系人: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
邮政编码:100035
联系电话:(010)66556214
传真:(010)66556213
二○一○年十月十一日
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监测站(中心)
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(中心)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
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
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
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
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
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
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
中国环境科学学会
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
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
清华大学科学与工程系
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浙江大学环境科学系
西安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
中国科学院声学所
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
北京声望声电技术有限公司
上海思百吉仪器系统有限公司
江西红声电子有限公司(国营第四三八〇厂)
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
(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)